柳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柳城县位于广西中北部,属柳州市辖县。全县总面积2124平方公里,辖9镇3乡,总人口40.6万人。珠江的重要支流融江穿流县域中部。县城驻地大埔镇,距柳州市区46公里,城区规划面积9.5平方公里,常驻人口约4.3万人。柳城县地处低纬度,属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光照能量和水量丰富。年日照总时数1300—1700小时,年平均气温20.2℃,年均降水量1344毫米,年无霜期334天。柳城县自然资源丰富。全县森林面积3.76万公顷,其中马尾松面积达1.97万公顷,发展松脂产业前景十分广阔。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镁、硅、煤、大理石、白云石、锰等。其中白云矿储量超亿吨,镁含量高达22.63%;硅石矿储量多,易采易选,硅含量高达98%。融江、龙江、柳江流经县境,水力资源丰富。柳城自然景观得天独厚:南丹古城遗址、宋代窑址、楞寨山巨猿洞、金洞河原始森林、广西四大佛教名寺之一——开山寺、中国岩洞第一漂——龙寨水岩等是广大旅游爱好者的旅游佳地。